经支部委员会2019年7月15日讨论同意,拟接收努尔艾合买提· 买买提等2名同志为预备党员。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努尔艾合买提·买买提,男,维吾尔族,大学本科,1988年7月出生(31岁),2013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泽普县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该同志于2017年1月16日递交入党申请书,2017年8月11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19年5月5日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入党介绍人买买提·买吐地、买买提·依沙克。
哈木拉提·地力木拉提,男,维吾尔族,硕士研究生,1988年7月出生(31岁),2015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泽普县人民检察院监所科干部,该同志于2016年12月24日递交入党申请书,2017年7月6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19年5月5日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入党介绍人吾尔古丽·扎依提、冯路军。
公示时间为2019年7月16日至7月20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