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泽普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集中学习,学习了《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试行)》等文件,对主动投案、立案审查、监督执纪“第一种心态”存在界定不清晰、认识含糊的问题进行了明确。
“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监督挺在前面,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依规依纪,准确把握”,是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原则。通过系统学习,广大党员牢筑思想防线,增强党章意识,纪律意识,最大限度的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