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0日在泽普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凯赛尔·阿卜杜热伊木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泽普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建议。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一年来,先后获得“喀什地区检察机关信息工作先进集体”、“新疆检察机关天山论检优秀奖”、“喀什地区优秀驻村扶贫第一书记”、“喀什地区检察机关信息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四大检察”“十项业务”名列喀什地区基层检察院前列。
一、持续强化检察办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数据略。
严厉打击各类普通刑事犯罪。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刑事犯罪,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通过对犯罪的严厉打击,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积极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进一步加大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对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XX。协助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检察院开展首个涉案未成年人异地帮教工作。积极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与县教育局对接,就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沟通并制发未检一号检察建议,召开保护未成年人联席会议、“护航青春”检察开放日等活动, 4名干警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8场次,累计参加师生2000余人,通过法治进校园,进一步提高了学生自我保护和知法守法意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
扎实做好信访、司法救助工作。统一改建12309检察服务中心,累计服务群众36人次。严格按照群众信访“七日内程序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答复”制度要求,处理来信来访11件,对王某控告案件,多次接访并做好释法说理,有效化解当事人心结。书记、检察长带头办理控告类案件4件,初信初访化解率为100%,促进社会关系修复。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4件,被救助对象4人,发放救助金2.1万元。
积极开展群众工作,传递检察温度。常态化抽派三分之二的干警,开展审查甄别、谈心谈话、释法宣讲等工作;驻波斯喀木乡7、8村工作队,积极履职,转变身份,为巩固脱贫成效、乡村振兴而不懈努力。3名员额检察官被任命为人民调解员,期间先后在泽普镇、奎依巴格乡等乡镇开展宣讲,并积极履行人民调解员的职责。积极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困难诉求,先后协调化解群众债务纠纷300余万。
二、持续加大诉讼监督力度,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全面加强刑事诉讼监督。数据略。
细化刑事执行监督。数据略。
强化民行检察监督。办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件,发出类案检察建议1份,法院依法采纳。办理行政监督案件1件,办理不服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件,经审查,法院判决符合法律规定,向当事人积极做出释法说理。开展非诉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以共同提升执行数量、质量为目标,主动发力、积极支持配合法院攻坚“执行难”。
加强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的重要论述,全年立案办理涉及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案件9件,向相关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份,并督促落实。注重食品安全,高考前夕,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专项行动,确保学校周边餐饮及学校食堂饮食安全。注重环境保护,先后对14个乡镇卫生院,围绕“医疗污水直排、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展开公益诉讼摸排,并制发检察建议,相关部门积极回复并整改落实。
三、持续深化改革举措,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①成效显著。积极推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检察实践,认真履行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先后组织召开公检法司落实认罪认罚联席会议4场次,召开公检法司办案人员培训会议3场次,积极建立公检法司、值班律师②的沟通协作机制,共同推进认罪认罚工作顺利开展。全年案件适用率达74.9%,认罪认罚工作在喀什地区基层检察院名列前茅并获得分院主要领导的肯定。在“从快不降低标准、从简不减损权利”的前提下,简化办案流程和文书,对轻罪案建议适用速裁程序③,办案全程大幅提速,判决后上诉率为零,通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落实,极大地化解了社会矛盾、减少了社会对抗、促进了社会和谐。
捕诉一体办案机制④实现预期。年初实践捕诉一体机制以来,在办案中积累经验、优化模式,采取专案专办和系统轮案相结合的方式,有效提升办案周期和办案率,“案”“件”比⑤变化明显,公诉阶段审查办理案件时间明显缩短,公诉阶段案件审查及审查报告的撰写更加高效,捕诉一体在提升办案质量效率方面的优势充分发挥。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在县委的大力支持下,招录聘用制书记员4名,完善了办案组织,全面落实好检察官权力义务清单。在此基础上,严格按照《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保证了依规放权和强化监管的统一。依托统一业务系统,开展办案流程监控2件,随机抽检评查案件95件,提出整改意见36条并督促整改到位。去年来,我院实现了批捕率、起诉率、判决率三个100%的新突破。
积极稳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按照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内设机构改革要求,将现有的内设机构进一步精简、整合、优化为五个部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综合办公室),统筹考虑归责需要,认真细致做好内设机构调整、办案组织建设、人员定岗定位、办公设施配备、案件事务交接、办案权限设置等工作。
四、持续强化自身建设,厚植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采用多种形式组织和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治疆方略等内容。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管紧管好“两微一端”等新闻媒体阵地,建立健全舆情管控机制。丰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形式,组织全院干警进行宪法宣誓、进军营、赴叶城烈士陵园缅怀革命先烈等活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队伍政治素质明显增强,忠诚履职能力明显提升。
加强队伍规范化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整合15 项规章制度形成制度汇编,修改完善“三类人员”⑥考核办法,采取“季考核、年终综合评定”的方式,将制度执行与绩效考核全面挂钩。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全院干警学党章党纪党规、上级院廉政讲话、典型案件通报等20余次,廉政提醒谈心谈话40人次,开展各类检务督察10余次,通报工作落实不力、违反考勤纪律3人次,将督查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严格兑现奖惩,确保检令政令畅通。定期开展保密教育,对涉密人员进行政治审查,按岗定人,责任到人。
大力提升履职能力。积极选派检察人员参加国家检察官学院、新疆检察官学院组织的各类培训,培训干警18人次,加强业务素质评比活动,派员参加“天山论检”等活动,依托“检答网”开展业务研讨交流,着力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
五、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向人大报告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审议意见,不断强化各项法律监督。全力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履职,邀请代表、委员参与视察、调研、检察开放日等检务活动18人次,梳理汇总两会期间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制定整改落实方案,积极整改落实到位。
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积极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常态化,发布重要案件189件、程序性信息665件、公开法律文书260件,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充分构建新型检律关系,设立功能齐备的律师接待室,专人负责律师接待工作,依法保障律师权利,累计接待律师25人次。以“两微一端”为依托,及时向社会发布检察信息,开展向群众报告工作、征求意见建议活动,不断拓宽人民群众的监督渠道。积极参与新疆检察新媒体矩阵,制作《检察故事--他说》⑦等新媒体作品,获得上万点赞和转发。
各位代表,泽普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和地区检察分院正确领导、是县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是各位代表委员监督关心的结果,是公法司监大力支持、互相配合、良性沟通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泽普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深切地感受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服务保障大局的实效性还不够强,存在重研究部署、轻督促落实的情况;二是担当作为进取的意识及能力有待提高,推进改革创新的办法不够丰富;三是法律监督作用发挥不协调、不充分,“重刑轻民”等问题尚未得到彻底解决;四是队伍建设上,业务素能与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求还有差距,领军型人才和专业化办案团队较少。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树立短板意识,下大力气持续改进。
2020年总体思路及工作重点
新的一年,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的治疆方略,坚决贯彻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工作总要求,努力推动“四大检察”“十项业务”全面协调发展,持续推进检察队伍“四化、四个铁一般”建设,努力为泽普稳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服务大局稳定上展现新作为。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强化责任意识,培育保障大局的政治自觉、检察自觉、行动自觉。准确把握新时代服务大局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找准切入点和发力点,综合发挥打击、预防、监督等职能,持续在审查甄别、释法宣讲、法治进校园、守护公共利益等方面,提供更高水平的司法保障。
二、在维护安全稳定上取得新成效。履行好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坚决惩治暴恐犯罪、黑恶犯罪,依法打击“黄赌毒”、“两抢一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套路贷”、电信网络诈骗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严惩人民群众持续关注的生态环境、食药安全、社会保障等领域犯罪,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系统做好司法办案、权益保护、犯罪预防工作。完善监检衔接配合机制,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在反腐败斗争中贡献检察力量。
三、在推动法律监督上谋求新发展。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贯彻好“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活动以及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捍卫社会公平正义。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在环境污染、食药安全等方面加大保护公益的力度,办出有良好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
四、在推进检察改革上实现新突破。持之以恒落实员额制改革,完善监督制约和绩效考评体系,研究制定建立员额追责、退出机制,进一步压实员额检察官办案主体责任。开展内设机构改革“精装修”,优化刑事检察“捕诉合一”模式,推动刑事、民事、行政“三检合一”,实行专业化分工。健全“科技+检察”的工作模式,推进数据信息共享,为司法办案提供有效科技支撑。
五、在加强队伍建设上呈现新气象。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确保检察队伍政治过硬。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和业务竞赛,着力培育检察职业精神,提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主动接受人大、政协、派驻纪检组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着力净化政治生态,锻造一支“四化”、“四个铁一般”、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思想引领未来,新时代催人奋进,新的一年,泽普检察将在县委和地区检察分院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以饱满的精神,昂扬的斗志,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为泽普的发展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名词解释
[1]全文数据统计时间段为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0日。
[2]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3]值班律师:法律援助机构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派驻值班律师,为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的律师。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应当有值班律师在场。
[4]速裁程序: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5]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是相对于“捕诉分离”而言的,是指在现行法律框架内,由检察机关内部同一职能部门依法承担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并履行相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办案工作机制。
[6]“案”“件”比:将案件当事人所经历的各级诉讼阶段统一视为一个“案”,再将该当事人先后经历的审查起诉、退回补查、二审上诉、发回重审、刑事诉讼等每一个诉讼阶段都视为各自独立的“件”,即同一当事人的一个“案”与其所经历的多个“件”之间的比例。
[7]“三类人员”: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
[8]《检察故事--他说》:在“泽普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中可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