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领导班子】
霍拥军(党组书记 副检察长)
凯赛尔·阿卜杜热伊木(党组副书记、检察长)
买买提·买吐地(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董成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陈勇(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整体情况】
县人民检察院始建于1955年11月;文革期间,于1969年1月公检法施行军事管制,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泽普县公安机关军管组,代行检察职权;1973年3月军管组撤销,5月恢复公安局,代行检察职权;1978年10月泽普县人民检察院恢复重建,办公地址在泽普镇东大街10号;2010年9月迁至新建技侦楼办公,地址位于泽普县和谐大道6号。
1978年10月检察院重建之初,仅内设办公室、审查批捕科、审查起诉科、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科五个科室,全院共有干警17人;经过50多年的发展,泽普县人民检察院先后增设纪检组、办公室、政工科、公诉科、侦查监督科、控告申诉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案件管理办公室、刑事执行检察室、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法警队等十二个职能科室。2019年根据司法体制改革要求,整合内设机构为“四部一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综合办公室)。现有在职干警40人,其中工勤1人;汉族13人、维吾尔族26人、乌兹别克族1人;党员25人;员额检察官16人,检察官助理8人,书记员9人,法警6人;研究生学历2人,本科文化程度35人,专科文化程度3人。
【内设机构】
政治部 主任:陈勇
办公室 主任:冯路军
第一检察部 主任:阿布都热合曼·阿塔吾拉(维吾尔族)
第二检察部 主任:阿迪力·吐逊(维吾尔族)
第三检察部 主任:贺晓虹(女)
【严厉打击各类普通刑事犯罪】 省略。
【积极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办理未成年人案件29件32人,对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2件2人。协助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检察院开展首个涉案未成年人异地帮教工作。积极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与县教育局对接,就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沟通并制发未检一号检察建议,召开保护未成年人联席会议、“护航青春”检察开放日等活动, 4名干警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8场次,累计参加师生2000余人。
【扎实做好信访、司法救助工作】统一改建12309检察服务中心,累计服务群众36人次。严格按照群众信访“七日内程序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答复”制度要求,处理来信来访11件。书记、检察长带头办理控告类案件4件,初信初访化解率为100%,促进社会关系修复。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4件,被救助对象4人,发放救助金2.1万元。
【全面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坚持办案与监督并行,积极发挥派驻公安办案中心检察室作用,坚持监督关口前移,监督立案4件4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4件4人,通知侦查机关立案1件1人,发出立案监督、核查案件线索检察建议10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4份。坚持释法说理与办案并行,向侦查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理由说明11件,向侦查机关出具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30件。积极开展对审判活动的监督,确保把法律监督落实到办案的每一个环节。
【细化刑事执行监督】数据略。
【强化民行检察监督。】办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件,发出类案检察建议1份,法院依法采纳。办理行政监督案件1件,办理不服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件,经审查,法院判决符合法律规定,向当事人积极做出释法说理。开展非诉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以共同提升执行数量、质量为目标,主动发力、积极支持配合法院攻坚“执行难”。
【加强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全年立案办理涉及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案件9件,向相关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份,并督促落实。注重食品安全,高考前夕,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专项行动,确保学校周边餐饮及学校食堂饮食安全。注重环境保护,先后对14个乡镇卫生院,围绕“医疗污水直排、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展开公益诉讼摸排,并制发检察建议,相关部门积极回复并整改落实。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成效显著。】数据略。
【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实现预期。】实践捕诉一体机制以来,在办案中积累经验、优化模式,采取专案专办和系统轮案相结合的方式,有效提升办案周期和办案率,“案”“件”比变化明显,公诉阶段审查办理案件时间明显缩短,公诉阶段案件审查及审查报告的撰写更加高效,捕诉一体在提升办案质量效率方面的优势充分发挥。
【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积极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常态化,发布重要案件189件、程序性信息665件、公开法律文书260件,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依法保障律师权利,累计接待律师25人次。以“两微一端”为依托,及时向社会发布检察信息,开展向群众报告工作、征求意见建议活动,不断拓宽人民群众的监督渠道。
【人事变动】霍拥军原任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2019年7月调任泽普县人民检察院任党组书记、副检察长。
【评先表模】
2019年11月被喀什地区检察分院授予“喀什地区检察机关信息工作先进集体”荣誉。
2019年11月,董成同志被评为“喀什地区优秀驻村扶贫第一书记”。
2019年11月,王筱斐同志被评为“喀什地区检察机关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2019年7月,王筱斐同志撰写的论文在自治区检察院“天山论检”比赛中评为“优秀奖”。
【大事记】
2019年1月27日,在泽普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泽普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全票通过。
2019年4月27日,泽普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劳模代表、劳动者代表参加以“我将无我”奋斗不负人民重托---共和国建国者走进检察机关”,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
2019年6月21日,泽普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会议,宣布干部任免决定,新任检察院党组书记霍拥军同志作表态发言。
2019年7月6日,泽普县人民检察院举行2019年上半年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为两名司法救助申请人发放国家救助金合计1.1万元。
2019年7月23日,邀请教科局、宣传部、团委、妇联、县各中小学领导,召开泽普县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席会议,共同商议如何加强校园安全保护、预防学生性侵害工作。
2019年8月1日,泽普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任命霍拥军同志为县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2019年8月28日,泽普县人民检察院举办“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
2019年8月31日,泽普县检察院驻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挂牌成立。
泽普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3月20日
撰稿:王筱斐 审核:霍拥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