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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普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专题汇报
时间:2020-08-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泽普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检察长  凯赛尔·阿卜杜热伊木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泽普县人民检察院就公益诉讼工作作出报告,请予审议。

检察公益诉讼是指检察机关依照法律授权,对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违法行为或者行政违法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为。党到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2017年正式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目的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

我院自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在上级检察机关的指导和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紧盯公益诉讼工作重点领域,高度关注民生热点,围绕“舌尖、家门、车轮上的安全”领域开展“老三项”专项行动,聚焦“雪山冰川保护、野生动物保护和文物古迹保护”在内的“新三项”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积极探索实践,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方面取得较好成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自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发现行政公益诉讼线索21件,立案调查21件;20201-5月行政公益诉讼线索13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0 件,其中发出环境资源保护领域诉前检察建议5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 5件,其中涉及“新三项”专项活动领域中文物保护线索2件,共计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件,其中发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诉前检察建议4件、环境资源保护领域诉前检察建议5件、文物遗址保护领域诉前检察建议2件。

二、主要做法及取得成效

(一)加强协作机制建设,有效汇聚公益保护合力。坚定依靠县委、政府的支持,积极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卫生健康、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交通运输等部门沟通联系,就公益诉讼工作进行座谈交流,共召开联席会议5 次。通过与行政机关建立信息交流与反馈、案件通报与线索移送、联席会议与资源共享、调查取证协调配合等机制,形成常态化部门协作机制,推动高效协作,解决实际问题如,以办理文旅局对都韦力克遗址违法行为怠于履职一案为契机,与文旅局协作配合,对辖区内文物古迹进行全面摸排,了解文物古迹数量、级别及保护现状,逐项梳理存在的问题与隐患,做好辖区内文物遗址类案件的摸排调查取证工作及共同探索解决问题的途径,取得良好效果。

(二)加强宣传,提高公益诉讼社会知晓度。公益诉讼制度纳入法治宣传范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公益诉讼法律知识,提升公益诉讼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引导社会关注、关心支持公益诉讼。共开展公益诉讼宣传18 次,发放公益诉讼宣传手册近千余册,解答群众关于公益诉讼工作的问题50余次。在我院“两微一端”开设公益诉讼微平台,大力开展公益诉讼宣传工作,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三)注重加强内外联动,全方位拓展案源渠道。公益诉讼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我院既坚持强化内功,又注重借助外力,全方面推进公益诉讼活动深入开展。一是注重从刑事案件挖掘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建立民行部门与刑检等其他业务部门之间的案件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结果反馈机制,盘活内部资源,汇聚内部合力。截至目前,刑检部门共计移送线索2件。二是实地走访社区、乡镇、行政村,对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履职程序和典型案例进行宣传。密切关注政府和重点部门网站信访和通报专栏,从社会舆论和新闻报道中筛选线索。如:走访中发现距离阿克塔木乡阔以其艾日克村X489路边100米处(原砖厂位置)的一大片废墟上存在堆放干树枝并随意倾倒生活垃圾的现象,存在火灾安全隐患的风险,严重影响村容村貌及附近居民的生活。及时与阿克塔木乡人民政府沟通交流,提出及时整改、消除隐患的诉前检察建议三是始终聚焦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扎实开展“四个最严”专项行动,关注散装食品、干果店、乡镇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等食品安全领域潜在的问题,重点对食品摊点进行摸排。如:办理的依玛乡某蔬菜干果现成面店在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食品的违法经营案件,办案效果较为明显。在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送达检察建议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配合,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对辖区内蔬菜干果现成面店进行排查,并组织个体工商户学习《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取得了办理一件、治理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四)打好“诉前程序”牌,重效果力求双赢共赢。一是牢牢把握诉讼不是目的、维护公益才是目的的价值目标,将工作重点放在诉前督促整改环节上。善于运用监督智慧,在制发诉前建议前,为监督对象分析利弊,就正确实施法律、维护公益达成最大公约数。二是构筑检察监督屏障,聚力守好绿水青山。通过诉前建议,促进整改倾倒垃圾等破坏人居环境等领域违法行为,解决了一批居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三是持续跟踪整改,一案一回头确保监督成效。坚持把解决问题作为办案目标,持续跟进行政机关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实效。如:办案人员对泽普县新建污水处理厂违规排放污水破坏生态环境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实地“回头看”。从现场核实情况来看,目前新建污水厂已投资5000万元用于污水排放项目,主要建设包括氧化沟、消毒池、巴谢尔计量槽、过滤间、除臭装置等内部工艺设备安装及室外管线连接等配套工程,20205月底完成主体工程,7月底前完成设备安装及调试,正在积极整改中。

三、 存在的不足

在看到一些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还有不少问题和短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队伍能力素质及办案力量需进一步提升。公益诉讼工作对检察人员的司法理念和能力素养提出了更高要求,检察队伍专业化程度、办案力量欠缺等问题较为突出,理念和思维转变不够、办法不多。

二是宣传仍需要进一步深入。社会上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的知晓度和了解度需要有待进一步加强,加大宣传力度。

三是检察建议送达方式比较单一。以往多是“文来文往”“隔空喊话”,今后应在探索实施公开宣告送达制度上下功夫,实现检察建议宣告的公开化,使检察建议监督性更强。

四、 下一步努力方向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县人大领导指示和要求,深入落实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主动作为、强化履职,提升公益诉讼工作实效,重点开展好以下工作:

一是牢牢把握公益这个核心,自觉把公益诉讼工作置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练本领、提素质、重自强,树牢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做到与县委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期待要求同心同向、同频共振。

二是严格执行诉前程序,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积极通过诉前检察建议推动相关主体主动保护公益,建立公开送达机制,促使诉前检察建议做到刚性,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职归位。聚焦新三项专项活动领域,推动侵害公益问题解决,突出办好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领域损害公益案件,用司法力量守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是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主动加强与重点行政机关、法院的沟通联系,加强与相关社会组织的协调配合,充分听取对加强和改进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建议,增进互相理解和支持,汇聚公益保护合力。拓宽公益诉讼摸排线索渠道,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通过多种方式宣传检察公益保护职能,突出宣传公益诉讼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问题强烈方面所取得的成效,扩大公益诉讼工作的影响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使命光荣、任务艰巨。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泽普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更加坚定的态度,更加优良的作风,更加务实的举措,全力抓好“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的局面,为泽普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以上报告妥否,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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