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文件(16 )
泽普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月 日在泽普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凯赛尔·阿卜杜热伊木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泽普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建议。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支持下,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服务大局,把讲政治落到实处。
始终牢记政法姓党是政法机关永远不变的根和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找准检察工作切入点,精准履职,服务大局。
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高标准抓好重要会议精神、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不断夯实学习效果,提升思想之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规定》,切实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
提高政治自觉,为疫情防控贡献检察力量。面对疫情,检察院快速部署,迅速响应,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先后派出多名检察干警下沉社区,入户排查,宣传动员、配送物资。12309检察服务中心24小时在岗在线,疫情期间处理近五十余件群众来电,均进行沟通化解和答复。
强化政治担当,持续推进“三大专项”任务。深入开展“进企业、解困难、促发展”活动,在疫情期间摸排民企困难诉求并予以协调解决。联合县工商联召开“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为更好服务民企、保障民企合法权益搭建良好平台。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从疫情实际出发,广泛摸排,把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作为司法救助重点对象,全力做好对口联系和驻村帮扶工作。
二、勇于担当,把维护稳定责任扛在肩上。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新要求,新期待,依法履行各项检察职能。
忠诚履职,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数据略。
司法为民,全力依法保障民生安全。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打类、“两抢一盗”、食药品安全、毒品等领域的犯罪,共办理盗窃、敲诈勒索、诈骗等侵财案件数据略。
关爱未来,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始终牢记“办案就是办人生”,在具体检察实践中,严格执行未成年人司法政策,坚持少捕慎诉,努力教育、感化、挽救每一个涉罪未成年人。持续抓好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与县公安、教育、民政等部门联合会签《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查询实施细则 》,10名法治副校长,通过网络课堂、班班通等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5场次,为创建“和谐校园、平安校园”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主动作为,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严格落实最高检“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性答复,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的工作要求,以上问题均7天内进行答复,部分移交相关部门给予处理,做到了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答复。不断完善接访工作,强化线上案件办理,为创建全国文明接待室打好基础。
依法办案,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②。数据略。
三、强化监督,把维护司法公正落在实处。
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不断增强法律监督的整体效果,切实践行总书记指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坚持“两项监督”端口前移,积极发挥派驻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前哨”作用,对侦查机关立案侦查活动进行同步、动态监督。通过提前介入,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未发生退补、延长办案期限等情况,在法定期限内依法提起公诉,促进案件高效办理。
细化刑事执行监督。积极开展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与县公安局联合制定《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程序》,此项工作被自治区院向全区推广。主动与县公安局监管大队沟通,在押人员全员收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法治宣传片,有效促进认罪认罚,切实维护了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
补齐民事行政检察短板。用心打造民生检察,办理涉及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债务纠纷民事支持起诉案件。主动与县法院,行政机关沟通协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争取理解支持,开通绿色通道扩大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来源的同时,主动帮助行政机关发现管理漏洞,争取双赢多赢共赢的社会效果。
四、担当作为,实现公益诉讼新突破。
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人大支持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围绕“老三项”,聚焦“新三项”④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积极探索实践,坚持双赢共赢理念,摸排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公益诉讼专题汇报,得到县人大的高度认可和支持。
五、深化改革,在完善司改配套机制中提升办案质效。
持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在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上下功夫,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良好制度保障。
业务职能配置不断优化。坚持担任领导职务的检察官带头办案,突出倾斜办案一线,提升综合能力。在县委支持下,4名聘用制书记员辅助检察官办案,有效缓解了事多人少的现实矛盾。
“捕诉一体”机制运行良好。积极发挥派公安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作用,引导侦查更加及时高效,实现捕诉无缝衔接,减少了“两退三延”情况发生,通过随机分案,案件质量评查等内部监督机制,确保检察权依法依规行使。
业绩考评稳步推进。积极发挥业绩考评“指挥棒”作用,主动自我加压,先后7次对业绩考评指标进行修改完善,确保考评机制符合本院特色,通过考评,压实办案责任,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检察履职提质增效。
科技引领,智慧检务更加完善。强化检察工作和科技创新的深度融合,把做好保密工作作为一项硬指标,投资四十余万元,实现了检察专网分级保护工作。
六、固本强基,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加强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着力打造“四个铁一般”检察队伍。
政治引领,锻造检察铁军。加强班子建设,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维稳、防疫等工作定期开展研究部署。通过推树典型、向最美检察官学习、讲党课、知识竞赛、邀请恢复重建第一任检察长来院讲述检察初心等多种方式,切实把忠诚和看齐刻进心坎里、写在岗位上、融入事业中。
刀刃向内,狠抓纪律作风。先后通过“纪律作风整顿月”、“持续整治干部作风”“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等为依托,抓制度落实、思想教育,先后与全院干警进行谈心谈话、廉政约谈,应用第一种形态约谈。认真贯彻落实防范、干预、过问检察办案“三个规定”⑥和最高检“实施办法”,全院风清气正氛围更加浓厚。
苦练内功,提升综合素质。以“检答网”为依托,不断提高学习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参与喀什地区检察机关各类业务比赛,荣获“优秀组织奖”,两名员额检察官荣获喀什地区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一名检察干警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中取得多项荣誉。强化宣传队伍建设,检察动态、调研先后被《检察日报》、《新疆检察》等多次刊发,“两微一端”原创作品124篇,受到广泛关注和转发。
七、健全机制,让监督成为行为自觉。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意识,把接受监督转化为政治自觉、检察自觉、行动自觉,不断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加强联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自治区人大调研组专题汇报刑事检察工作,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工作,高度重视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常态化联络,全年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检察听证等活动多次,检察工作知晓度、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深化公开,着力构建阳光检察机制。开展专题检察开放日活动,在法治宣传周、检企联系工作、法治进校园活动中,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法治宣传深入人心。
多措并举,不断拓宽接受监督渠道。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力专项整改活动,及时接待律师来访26人次。主动开展调研走访、座谈交流,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干部、包联村群众征求检察工作意见建议,确保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各位代表,2020年,面对疫情的历史大考,全县人民戮力同心,风雨同舟,共同战疫,我们在抗疫精神的鼓舞下,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办案,取得的成绩,是县委和地区检察分院的正确领导、是县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是各位代表委员监督关心的结果,是政法各部门和监委的大力支持、互相配合、良性沟通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泽普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深切地感受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深度融入、有效服务泽普稳定发展贡献还不够;二是检察监督职能发挥与全面依法治国、平安泽普建设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还有差距,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等新增职责履行还不够充分;三是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有待提高,司法规范化建设仍需常抓不懈。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紧盯不放、着力解决。
2021年总体思路及工作重点
新的一年,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九届十次会议精神,全面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新疆工作总目标,扎实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以更高水平为泽普稳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把政治建检摆在首位,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牢正确政治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县委和上级院的决策部署贯穿到检察工作中,不断加强教育引导,强化学习,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二是始终坚定聚焦总目标,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坚定不移按照县委的统一安排部署,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泽普稳定发展大局中思考、谋划和推进,持续抓好反恐维稳、疫情防控,认真落实好“六句话”,做好值班防范、“访惠聚”工作、“民族团结一家亲”、巩固脱贫乡村振兴等工作;高效办理各类案件,努力为“三大攻坚战”、“六稳六保”以及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产品。
三是始终强化检察监督,努力实现公平正义。深入贯彻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强化《刑法修正案十一》、《民法典》等内容的学习,进一步做实做优做强新时代法律监督。积极发挥派驻公安执法办案中心作用,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平衡充分发展。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为动力,统筹深化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和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持续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强化队伍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按照“四个铁一般”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严管队伍、严明纪律,树立敢为、快为、善为的导向,着力培养专业能力、弘扬专业精神,加强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泽普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在新的征程上,我们将在县委和检察分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我县稳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以优秀的业绩献礼党的百年华诞!
名词解释
[1]全文数据统计时间段为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0日。
[2]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3]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人民检察院对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弱势群体利益的行为支持受害单位或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参与诉讼的活动。
[4]公益诉讼“老三项”“新三项”:“老三项”是指舌尖上的安全、家门上的安全、车轮上的安全;“新三项”:雪山冰川、野生动物、文物古迹。
[5]公益诉讼“等”外领域:目前法律确定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范围包括: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名誉荣誉保护等。“等”外是指存在严重侵害公益、群众反映强烈、普通诉讼又缺乏适格主体的问题,但尚未纳入诉讼范围的其他领域。
[6]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办发【2015】23号)、《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纪律和责任追究规定》(中政委【2015】10号)、“两高三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