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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普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小结
时间:2020-11-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年,泽普县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切实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推进新时代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检察机关党的建设,以深化“两个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以完善内部监督制约体系推动检察权依法正确行驶,为“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2020年工作情况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牢记政法姓党是政法机关永远不变的根和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是坚持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参加各类学习30余场次,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二是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认真落实上级院、县委党风廉政建设要求,扎实落实责任,上半年,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各级决策部署会议6次,研究提出措施21条,切实做到县委和上级院的安排坚决响应、坚决执行。三是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认真贯彻《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规定》,上半年,向县政法委、分院书面报告工作情况5次,报送工作请示4次,报送干部违法问题1次。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全县工作大局,结合检察职能,努力为提供法治保障。一是全员参与疫情防控工作。院班子成员率先参与疫情防控,并先后派出18名干警投身疫情防控一线。二是全面助力脱贫攻坚。把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作为司法救助重点对象,发放救助金11.8万元。持续做好对口包联和驻村帮扶工作,共派出8名干警参与“访惠聚”工作,39名干警包联贫困户79户、结亲户56户,投入帮扶资金1.1万元。三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注重以“扫黑除恶”“破网打伞”“打财断血”三位一体为主攻方向,在深挖根治上下功夫,坚持重大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办理涉恶类案件110人。四是注重矛盾化解。处理来信来访8件,对符合司法救助案件线索进行收集,半年来,接到12309检察服务热线34件,及时答复处理。五是持续做好未检工作,受理批准逮捕案件33人,依法批准逮捕;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010人,提起公诉88人。4名检察人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搭建喀什地区首家“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持续推进未成年人“一对一”帮教工作。

(三)努力做优刑事检察。一是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受理批准逮捕案件2025人,依法批准逮捕1417人,依法不批准逮捕57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12136人,提起公诉106140人,不起诉1111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2人。二是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办案中坚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落实,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109140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92.11%。三是进一步完善监检衔接的程序和规范,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22人,依法决定逮捕22人。四是法律监督能力不断提升。积极发挥派驻公安局办案中心检察室作用,半年来,刑事检察“案-件比”为1:1.30,“件”同比下降0.12。向侦查机关发送纠正违法通知书9份,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件,要求侦查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发出立案监督、核查案件线索、规范司法程序等检察建议3件。五是积极开展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先后对50名社区矫正人员情况进行监督,探索建立《重大案件核查工作程序》用于具体实践,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22人,开展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11人次。六是细化案件管理工作,在做好日常工作基础上,初步完成检察官业绩考评标准,发布重要案件48件、程序性信息386件、公开法律文书37件,公开率100%,接待来访23人次。

(四)努力做强民事检察。在办行政监督案件1件,该案被列入区院督办的第一批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挂牌督办案件。努力做实行政检察,加大行政诉讼生效裁判监督力度,坚决维护生效裁判既判力和行政行为公信力。

(五)努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围绕“老三项”,聚焦“新三项”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积极探索实践,坚持双赢共赢理念,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4件,公开送达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4件。向县人大常委会做了公益诉讼专题汇报,得到人大常委的高度认可和支持。

(五)加强党组自身建设。一是切实加强党组班子建设,以深入开展检察队伍作风整顿和队伍建设“基层年”为契机,着力解决党组班子存在的问题,查摆存在的问题7个,及时整改,切实强化班子的政治忠诚和履职能力。二是严肃领导干部组织生活。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小组学习,率先垂范,推动形成时常剖析检视自我、随时保持政治清醒的良好氛围。三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议事程序召开党组会4次、检察长办公会2次。严格执行《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实施办法》,召开党组会研究“三重一大”有关事项15次。四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党组5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涉及议题7个,积极配合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的各项工作。

(五)持续推进从严治检。一是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决把开展检察干警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通过讲党课、温誓词、找初心等多种方式,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活动。二是着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和最高检“实施办法”,院领导带头每月填报,以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制度建设等为抓手,进一步促进队伍建设。三是着力加强能力素质建设。组织参与地区检察分院举办的优秀公诉人等比赛,两名员额检察官获奖。全院干警把日常登录检答网作为工作习惯,在岗干警持续保持全员登录。

(六)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扎实开展第二十二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教育引导检察全体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激励党员干部勇于奋斗,担当尽责,勤政廉洁,紧紧围绕以“聚焦总目标,严明政治纪律,锻造优良作风”为主题开展各项活动,组织全院干警观看警示录,用反面典型警示每一个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组织开展党纪党规知识测试,积极参加喀什纪委开通的每月一测试,对测试不合格人员进行谈话教育。

(七)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2人,其中诫勉谈话1人, 提醒谈话1人,批评教育2人。抓好日常监督。院党组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高检院若干规定,同时配合派驻纪检组持之以恒整治“四风”“四气”,突出抓好重要节日和敏感节点的预防教育和监督检查。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体教育成果为契机,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定期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新闻通报,地区纪委公开曝光的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对照要求进行“体检”,对照案例吸取教训,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令行禁止。与此同时畅通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网站、微信公众号,确保监督无时不在,让违纪行为无处藏身。

(八)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严格执行检察人员行为规范,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每月认真梳理自查是否存在关于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并报送分院检务督察部汇总。做到及时向县政法委、上级检察院相关部门报告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有关情况。完善落实办案责任制、案件评查和集中管理机制,确保检察权公正公开、透明实施,保证检察干警的职务廉洁性。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先行一步开展检察机关教育整顿工作,结合本院工作实际,6-12月开展泽普县人民检察院干部队伍教育管理整顿活动,将学习教育、谈心谈话、整改提高贯穿始终,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九)聚焦新职能,抓好检务督察。加强节假日廉洁巡视督察。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节假日,积极开展专项督察工作,重点督察贯彻落实“四风四气”、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上级党委有关规定禁令情况、执行公务车辆管理情况、落实节假日值班情况和重点部位安全防范、重点岗位人员监督等方面的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2020年中秋国庆期间,泽普检察认真落实文件要求,扎实开展紧盯四风工作,按照分院《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严格执行落实。同时管理财务、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单位食堂人员进行了约谈。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由于办案任务艰巨繁重,“案多人少”矛盾日益加剧,为完成好各项执法办案任务,把更多的精力、人力、物力投放在执法办案工作上。

二是廉政宣传教育习惯沿用过去的老办法,老模式,多停留于读文件、看视频、写心得等,不能结合实际灵活地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是各别人员对狠抓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责任落实的主动性还不够强,履行“一岗双责”还不够到位,还没有完全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做好检察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三、下一步工作部署

一是强化“两个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把党的领导压实到日常监督管理之中,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加强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盯住检察机关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关键少数,把谈话函询作为日常性工作,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督,运用“四种形态”,立足早发现、早处理,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失职渎职和腐败行为。

二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的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有针对性教育,同时丰富教育形式。比如开展党纪法规知识竞赛、开展“廉政教育大讲堂”、 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两微一端等媒体,观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扶贫领域及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等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提高赶紧的廉洁意识。

三是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发现问题和纠正偏差。要注重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高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抓早、抓小、抓细,防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生质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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