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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3月喀什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时间:2022-06-17  作者:  新闻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字号: | |


一、

刑事检察以“做优”为导向,着力转变

刑事诉讼监督理念,诉讼监督整体推

进有力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2年1至3月,全地区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579人,同比上升62.62%;不捕330人,同比上升179.66%,不捕率17.29%,同比增加6.45%。

共决定起诉2027人,同比上升86.65%;决定不起诉458人,同比上升340.38%,不起诉率为18.43%,同比增加9.69%,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2364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95.67%。

(二)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1.立案监督。2022年1至3月,全地区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合计26件,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23件,占监督数的88.46%。

2.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2年1至3月,全地区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126件次,同比上升90.91%,已纠正122件次,监督采纳率为96.83%。

3.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2年1至3月,全地区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9件次,同比上升137.50%,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19件次,占提出纠正数的100%。

(三)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2年1至3月,全地区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9人,同比上升200%;同期已纠正10人,占提出数的111.11%,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3件,同比上升27.78%;同期已纠正23件,占提出数的100%,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3人,同比下降27.78%;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16件,同比上升166.67%;同期已纠正16件,占提出数的100%。

二、

民事检察以“做强”为基础,对审判活

动、执行活动监督力度加大

(一)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1至3月,全地区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50件,同比上升284.62%。法院同期采纳47件,占提出数的94%,同比增加40.15%。

(二)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1至3月,全地区检察机关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2件,同比上升220%,法院同期采纳32件,占提出数的100%,同比增加10%。

三、

行政检察以“做实”为目标,着力在能动

监督行政行为方面破难题

(一)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1至3月,全地区检察机关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3件,同比上升550%,法院同期采纳13件,占提出数的100%,同比持平。

(二)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1至3月,全地区检察机关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3件,同比上升225%,法院同期采纳12件,占同期提出数的92.31%,同比增加42.31%。

 

四、

公益诉讼检察以“做好”为动力,着力在

提升起诉案件占比、加大国财国土领

域办案力度、纠违促改方面显实效

(一)立案情况。2022年1至3月,全地区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64件,同比上升26.32%。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2年1至3月,全地区检察机关共开展公益诉讼诉前程序254件,同比上升24.51%,其中,发出民事公告5件,提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249件。 

从诉前程序案件所涉领域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127件,占比最高,为50%;其次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65件,占25.59%;国有财产保护领域9件,占3.54%;国有土地出让领域4件,同比增长400%,占1.58%;办理“等”外领域49件,占19.29%。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2年1至3月,全地区检察机关共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件,占立案数的0.38%,同比增加0.38%。1至3月,法院作出一审裁判2件,判决支持2件,占裁判案件的100%,同比增加100%,其中民事公益诉讼2件。

(四)办案效果。2022年1至3月,全地区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共挽回、督促修复、清理林地、土地471.57亩,同比上升14549.58%;督促处理生活垃圾、固体废物157吨,同比上升18.33%;督促查处假冒伪劣食品5千克,督促整改3个网络餐饮平台,49家实体餐饮门店、商铺、药店;督促整改窨井盖丢失破损、健身器具破损、飞线充电等安全隐患点位62处;督促整改有公共卫生安全隐患店铺10家;督促帮助被家暴妇女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1份。

五、

未成年人检察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2年1至3月,全地区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8人,同比下降5.26%,不捕20人,不捕率为52.63%。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2年1至3月,全地区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27人,同比持平,不起诉24人,不起诉率47.06%。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2年1至3月,全地区检察机关开展社会调查119次,同比上升12.26%,开展法治巡讲84次,同比上升740%,受众人数12896人,同比上升88.57%;开展法治讲座196次,同比上升237.93%,受众人数64578人,同比上升1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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